丹东:加强就业失业登记管理 完善公共人才和就业服务体系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1日 编辑:省人社厅吴粤 来源:丹东市
一是继续完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积极推进就业失业登记与其它劳动保障业务的信息共享和业务联动。根据国家、省里的文件精神,放宽失业登记条件范围,将人户分离、户籍不在本地及没有档案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纳入到失业登记范围内。
二是多措并举完成好实名制就业人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指标。积极与劳动合同备案部门、工商部门、社保部门进行工作协调,将当年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当年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业户,当年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全部录入就业信息系统,成效显著。
三是做好就业失业统计工作,指导县(市)区适应新的考核标准、报表制度,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有效,为加强全市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规范《就业创业证》发放流程、严格发放条件、严肃工作纪律,下发了《加强〈就业创业证〉发放的通知》。
四是丰富完善就业信息系统,相继推出劳动力市场供求表、就业指标监测等41张报表,对就业信息系统指标体系进行了改进,优化了有关就业登记上传中的流程,升级了丹东市就业信息系统的上传接口。
五是开展网上业务技术指导,推进基层街道乡镇开展网上业务,围绕如何加强基层机构的作用征求基层机构的意见。(张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