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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朝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上半年就业服务力度加大 就业形势看好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7日          编辑:省人社厅刘宇娇         来源:朝阳市

    面临就业压力大的困难,朝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加大服务力度,提升服务质量,上半年省市各项任务指标顺利实现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上半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9710人,完成省、市政府任务指标1.6万人的60.69%;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11290人,完成省、市任务指标1.7万人的66.41%;城镇登记失业率4.07%,低于省、市政府任务指标(4.5%0.43个百分点;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751人,完成省、市任务指标3500人的50.03%。主要做法: 

  一、积极开展就业活动,开发岗位扩大就业。全市充分利用多种渠道,通过电话询问、就近走访、发邀请函等方式,深入民营企业,进行企业用工需求调查,把企业反馈的岗位按照需求进行分类汇总,深入挖掘和征集空岗信息,及时在人力资源市场发布。通过“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大型就业系列招聘活动进行岗位对接,使更多的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在“就业援助月”活动期间,走访就业困难家庭268户,登记认定未就业困难人员268人,帮助235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其中登记零就业家庭2户,全部实现至少每户有一人就业的工作目标。 

  二、带着责任入户走访,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通过入户走访、调查等方式对援助对象等进行登记造册,将个人信息、求职意向等内容进行汇总,根据实际需求制定援助方案,并提供有效帮扶。做到“困难一人,帮扶一人;帮扶一人,稳定一人”,强化责任,突出重点,实施源头控制,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跟踪服务、动态管理,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促进其就业。

  三、发挥社区平台触角作用,方便求职者就业。由各社区负责对劳动者的就业信息进行收集和整理,审核无误后按期逐级上报至街道、县(市)区劳动就业局,及时办理《就业创业证》,并进行就业登记,以保障数据应录尽录;同时规范数据质量和录入流程,严格按有关文件要求进行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录入。

  四、及时发放求职补贴和养老保险补贴,为求职者提供方便。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5]17号)要求,对学籍在朝阳市辖区的残疾、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不低于5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解决其求职压力,方便其更好的进行求职。上半年全市共为136名符合享受一次性求职补贴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发放补贴资金6.8万元。同时全市还为2556名“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453.56万元。(王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