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栽下梧桐树 引来金凤凰
阜新市出台吸引高校毕业生来阜工作的《实施意见》,促进高校学子来阜发展。
为吸引更多的高校学子来阜工作,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在促进阜新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近日,阜新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吸引高校毕业生来阜工作的实施意见》(阜政办发【2017】130号),从保险、住房、落户等多方面对高校学子来阜工作予以政策、资金支持,诚邀广大青年才俊来阜新创业兴业。
《实施意见》中明确的支持鼓励性政策包括——
支持和引导市属及以下企业招录高校毕业生,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给予最多不超过2年的单位承担部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
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以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照基本养老保险20%、基本医疗保险6.5%、失业保险0.5%的比例给予补贴;岗位补贴每人每月按照市最低工资标准的30%补贴。
重点吸引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氟化工、皮革等重点行业急需紧缺的高学历人才。对企业引进的博士、硕士和双一流大学毕业年度毕业生,给予3年每人每月500元—1500元的安家补贴。
在市属及以下企业就业的及在阜新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在阜新市无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凭租房合同及签订的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缴税证明等,可申请租房补贴。租房补贴标准为博士每人每月700元、硕士每人每月500元、毕业年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200元。领取租房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对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回阜租赁场地创业的,给予创业场地补贴。标准为100元/平方米/年,补贴金额上限为1万元/年、下限为3000元/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对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高校毕业生在阜购买商品房,依法缴纳五险并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达到3个月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依法缴纳五险)和高校在校生在阜购买商品房的,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奖励政策,奖励最高不超过1万元,并按有关规定享受契税补贴政策。
对企业引进的高校毕业生可实行职称评定“直通车”和“绿色通道”政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结构比例已达到规定比例上限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可以单列岗位进行申报或聘任。鼓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人员,经相关部门批准,可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放开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简化有关手续。原籍为阜新市的高校毕业生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迁入地为阜新的《迁移证》即可办理回原籍落户手续;原籍为本省其他市或外省的高校毕业生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可在就业地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人才中心)、单位的集体户或亲属朋友的家庭户处申请办理常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