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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细河区仲裁院多措并举开展“要约行动”监督各类企业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2日          编辑:省人社厅吴粤         来源:阜新市

  阜新市细河区仲裁院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充分发挥“要约行动”在协调劳动关系方面的重要作用,本着以“稳就业、保岗位、促增长”为指导思想,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助力企业在应对经济下行中克服困难,再创佳绩。

  一是完善填写劳动合同文本。结合近两年的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针对填写劳动合同文本中出现的纰漏,进一步完善示范文本内容。对本区各大中小型企业针对签订劳动合同突出问题,指导其修改劳动合同文本,依法规范双方权利义务,因自身经营特点需要补充的,可在附加条款里补充完整。

  二是督促用工单位规范劳动合同制度,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在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中遇到的问题,做到热情服务、耐心解释,耐心帮助其解决完善。如对于发现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首先应通知补签,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及时补签的,做到严格操作程序,依法行政。仲裁院建议用人单位应重视续签劳动合同工作,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1个月左右,主动了解劳动者的意向,及时办理续签、终止手续,以免因未及时续签留用劳动者而陷于法律上的被动。

  三是以劳动合同督导为契机,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注重对《劳动法》等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讲解和散发部分宣传资料,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制教育,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重点突出企业和劳动者关注的热点问题,以通俗易懂、简明好记的形式向辖区范围进行全面宣传。引导劳动者知悉自身的劳动合同权益,引导用人单位自觉履行劳动合同法律义务。(胡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