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热点

辽阳:弓长岭区落实就业帮扶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就业创业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6日          编辑:省人社厅吴粤         来源:辽阳市劳动就业局

  弓长岭区劳动就业局积极落实“辽阳市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政策规定”,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就业创业,多次深入基层,发动各乡镇街劳动保障所向高校毕业生重点宣传“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一是宣传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在辽阳市辖区范围内工商注册的中小微企业,新招用首次就业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依法办理就业登记,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即可享受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二是宣传自主创业补贴政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企业,合法经营1年以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年销售额在3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以上,分别带动3人、10人、20人、50人以上高校毕业生就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创业带头人的,可一次性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资金扶持。

  三是宣传创业孵化扶持政策。对进入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或市级以上众创空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的创业项目,给予5万元资金扶持。

  四是宣传网络创业补助政策。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电子商务经营并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实名注册认证的企业,3年内按其年销售额的1‰给予奖励,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五是宣传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每人贷款额度由现行10万元提高至30万元,并按政策给予贴息。

  弓长岭区劳动就业局坚持积极落实“辽阳市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政策规定”,重点宣传“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已帮助和扶持数十名高校毕业生实现自主就业创业。(陈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