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资格心理咨询师培训招生简章
辽宁省军安人才培训学校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属并批准的具备国家心理咨询师训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按照国家颁发的《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标准》和《心理咨询师培训大纲》组织心理咨询师培训和鉴定工作:
一、招生对象
教育、医务、法律工作者及拟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人员,现已从事心理咨询相关职业但未取得资格证书者。
二、报名条件
1、心理咨询师资格三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大专学历及以上学历;
(2)具有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高等教育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在校第5学期以上学生。
2、心理咨询师资格二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
(2)取得心理咨询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
(3)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
三、教学安排
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心理咨询师培训计划》和《心理咨询师培训大纲》进行教学。
主要课程: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心理健康与心理障碍、咨询心理学、心理测量学、职业道德与相关法律课程、心理诊断技能、心理咨询技能、心理测验技能等。
四、考核方案
参加培训的学员经考试鉴定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有效;不合格者(及格科成绩2年有效),免费参加今后培训(不含补考科费用),直至合格。
五、培训费用
心理咨询师三级 学费3500元/人(含培训费、鉴定费、教材费);
心理咨询师二级 学费4800元/人(含培训费、鉴定费、教材费)。
六、相关事宜
1、报名材料: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工作证明材料(均原件)和2寸白色或蓝色背景同版正面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四张,一次性收取费用。
2、报名及考试时间:现在开始报名,额满为止;
考试时间:每年5月,11月
3、报名及培训地点:辽宁省军安人才培训学校(柳湖宾馆517房间);
4、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0号 邮 编:110032
行走线路:汽车131、162、178、213、245、271、299、325、328、399北塔站。
5、收款单位:辽宁省军安人才培训学校
银 行:盛京银行泰山支行 帐 号:0338 2101 0200 0000 897
6、办公电话:024-31015502;024-31015599 传 真:024-31015502
辽宁省军安人才培训学校
附:1、辽宁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个人申请表(见附件)
2、工作证明样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