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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如何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发布时间:2006年08月30日          编辑:         来源: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职工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职工养老保险应按规定保留,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协议期满出中心时,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参加工作年龄偏大且接近企业内部退养条件、再就业确有困难的,经与企业协商一致,可由企业和职工双方协议缴纳养老保险费,交费方式、交费期限、资金来源、担保条件及具体人员范围等按当地政府规定执行。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新的用人单位必须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自谋职业者即采取灵活方式再就业人员应继续参加养老保险,有关办法执行省政府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