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工作的临时工,转入国营企业或者公私合营业以后被批准为长期工的,其原手工业合作社工作的时间能否计算本企业工龄?
发布时间:2006年08月30日 编辑: 来源:
《劳动部关于手工业合作社的工人、职员、社员转入国营企业或者公私合营企业以后是否算作长期工和工龄如何计算等问题的答复》([60]中老薪久字38号):原来在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工作的临时工,在转入国营企业或者公私合营企业以后,经过上级批准转为长期工的,他们在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最后一次做临时工的期间,可以作为本企业的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