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试点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的运营管理有什么规定?
发布时间:2006年08月30日 编辑: 来源:
(一)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运营管理相关政策《国务院关于同意辽宁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国函[2001]79号)中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运营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1.个人账户基金与社会统筹基金实行分别管理,社会统筹基金不能占用个人账户基金。2.个人账户基金由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按国家规定存入银行,全部用于购买国债。以实现保值增值,运营收益率要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