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做出的时限为多少天?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25日 编辑: 来源:
工伤认定做出的时限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的60日内。
工伤认定时限的起点是收到工伤认定的申请。所谓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并不是指只要收到工伤申请书等一、两项材料就开始工伤认定的时限计算,而必须从收到了所有的工伤申请材料后算起。工伤认定申请人在申请时所提交的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地书面告之申请人需补正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之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后的60日内,除作出认定结论外,还必须及时将结论书面通知到申请工伤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以及该职工的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