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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为何要实行处方药和非处方用药管理?

发布时间:2006年08月30日          编辑:         来源: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我国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药管安[1999]120号)规定,处方药是指经国家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必须由带有处方权的医生按照病情开的药。非处方药是指经国家医药行政部门批准,不需要医生处方,按药品说明书可自行判断、使用的安全有效的药品。两者都是由国家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使用的,都有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和质量检验方法。

国家所以要实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制度,目的是为了规范药品零售市场的管理,既有利于保证患者方便购药和安全,也有利于促进药品零售企业的有序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