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从业 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切实保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特定从业人员获得工伤保障权益,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我们研究起草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3月17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至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系电话:024-22955313,22955732(传真)
邮箱:lngsbx@126.com
附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