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转发关于开展第十三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4日          编辑:省人社厅于湛         来源:厅人才开发处(人力资源市场处)
​​​​​​​辽人社函〔2024〕134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三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8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严格按照申报通知规定条件认真填报相关材料。我厅将按照申报程序和工作要求,择优选取1家单位推荐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请于202462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盖章)一式两份(以邮寄方式)和电子版一并报送。逾期视同放弃申报,将不再予以受理。

   人:省人社厅人才开发处  房岫

  联系电话:024-22958633  22959122(传真)   13190055766

  电子邮箱:fangxiu55766@163.com

  邮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77

  邮政编码:110013

  附件: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三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612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