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人社函〔2026〕120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数据局(营商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发展改革局、社会事业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二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5〕70号)要求,我省已将“员工招聘一件事一次办”更名为员工录用“一件事”,并修订了《员工录用“一件事”事项清单》《员工录用“一件事”申请表单》《员工录用“一件事”材料列表》。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6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公安机关备案号:210103020003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