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技工院校教学质量,规范教学过程,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根据技工院校发展和推动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的要求,省厅对《辽宁省技工院校教学质量评估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将新修订的《辽宁省技工院校教学质量评估标准》(2015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根据新标准开展教学质量检查工作。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技工院校教学管理机构应将教学检查纳入本部门每年的工作计划中,把这项工作作为一个经常性的工作,认真履行对本市技工院校教学活动的监督职责,并于每年11月底前将本市检查工作总结上报省厅技工培训教学研究室。省厅将对部分学校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吴阳
联系电话:024-23448382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