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碧桂园置业有限公司、辽宁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天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王杰琼诉你单位经济赔偿金等劳动争议一案(葫劳人仲字〔2025〕135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文书,现依法公告送达《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调解建议书》。
本案定于2025年8月14日上午9时在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一号劳动大厦303室开庭审理此案。上述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葫芦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7月7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